战争是这段历史的主旋律,”战“的表现下亦孕育着”变“,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的变革也无法避免。
所以,又可以说春秋战国是变法者的天下。
战国时期的特点
变法不同于改革,前者是变更旧的制度,后者则只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政策的调整,更为关键的是,变法者通常都不得善终(当然也有例外),正如后来的谭嗣同所说:
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说起春秋战国的变法,李悝在魏国的变法、吴起在楚国的变法、申不害在韩国的变法等都是无法被忽略的,当然最有名的当属商鞅在秦国的变法。
可以说,秦国之所以能完成最后的大一统,商鞅变法是根基。
那么怎么理解商鞅变法是秦国崛起的基础呢?飞鱼本篇就来说说商鞅变法的核心——耕战。
商鞅变法之连坐。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
人是国家强大的基础,但是作奸犯科者却是人中的”害虫“,为了教化民众和督促民众安分守己而不偷懒耍滑,商鞅认为,高压的管教是必要手段,但是官府不可能盯着每个人,于是商鞅颁布了连坐法。
连坐法的核心是 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 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 ,
也就是说周边的人有人触犯法律了,那么你就得告发,不告发的后果是被腰斩,如果藏匿的话,和投降敌人的罪一样,这样的政策出台,民众又怎改以身试法呢?
商鞅
《商君书·禁使》中记载: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
意思是说清明的政治,夫妻和朋友间是不能相互包庇的,这不是不顾私情,而是人民不能容许隐瞒,而商鞅要达到的目的就是” 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
“,意思是有权有势的人也不敢藏私,凶恶的盗贼也不敢做坏事。
当然,商鞅的这项法令并不是只适合民众,对于国君和储君以下的人都适用,商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此外,商鞅还主张轻罪重罚,所以秦国严酷的刑法,也自此而生,而严酷的法令其实也是为了接下来以”耕战“为核心的变法而服务的。
商鞅变法之奖励耕织。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商君书·垦令》
在商鞅看来,农业是国家的根本,毕竟打仗需要粮食,所以商鞅确立了”以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的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变法政策,但是从事农业需要保证人口数量。
为了提高农民的数量,商鞅还设法让各行各业的民众都转业到种地中去,当然他也不允许对农民有其他煽动性的言论,他在《垦令》中提出了: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
商鞅变法
意思是说,当官的不许做那些博学多闻,巧言善变,或者到外游学居住之类的事情,更不允许去郡县中游说居住,这样农民就听不到奇怪的言论,更不会脱离自己种地的本业,而从事其他行业。
重农的另外一个表现那就是抑制商业的发展,商鞅提出了”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
“,这意思就是说,官府也不是不让你从事商业,但是你从事商业要交税,税也不是多高,高于本钱的十倍就够了,试想这样的政策又有谁会去从事商业呢?
商鞅变法之奖励军功。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史记·商君列传》
当民众不敢犯罪了,农民又兢兢业业的种地了,商鞅把变法引入了军队中,目的是为了增强秦军的战斗力,商鞅主张要 奖励军功,按功受爵,贵族无功不受禄,
并且颁布了以军功作为赏赐的二十级等爵制度。
战国时期战争场面
《商君书·去强》记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 ,意思是打仗过程中,只要按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和官职,那么一定会打胜仗。
那么这个爵位到底怎么拿呢,那就是上战场杀敌,杀敌一人,赐爵一级,你或许会觉得这不是挺好完成的。
其实不然,因为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士兵几乎都是以命搏命,士兵有可能杀死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可能杀了他。
当然,只要自己本领过硬,这也是一光明的大路,就像后来的白起一样,那就是靠敌人的首级一路升级而成的将军,当然并不是砍了敌人的人头,就爵位拿,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打胜仗,如果打了败仗,杀了再多的敌人都没用。
战国时期战争场面
这样的军功制一经确立,秦国士兵上阵杀敌,那都是不要命的往前冲,毕竟在他们眼里,敌人的人头是自己走向”人上人“的保障,
《资治通鉴》记载: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意思是说只要是上战场,人人争先,但国内的打架斗殴则没人敢尝试。
飞鱼说:
怎么理解商鞅变法是秦国崛起的基础?说说商鞅变法的核心——耕战,商鞅变法前夕,秦国一直被山东六国冠以”蛮夷“的称号,但是商鞅变法后,秦国崛起再无可阻挡之势,秦国能统一华夏,建立第一个封建性质的大帝国,商鞅变法是基础。
商鞅的变法,其实都是围绕着”耕“和”战“进行的,正如《商君书·慎法》中所言:
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后得其所乐。
耕是战国时期诸侯强大的基础,因为只有保证了粮食的充足,才可能开展其它的政治活动,战是战国时期诸侯生存和扩张的途径,只有战的胜利,才可能维持君主的统治。
法
此外,商鞅变法之所以能成功, 最根源的是”耕战“为核心的变法,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迁
,商鞅的”耕“,使得封建经济逐步形成,商鞅的”战“,促使了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转变。
不过,商鞅的变法,虽强大秦国,但也为秦朝的覆灭埋下了隐患,因为这套为对外扩张而生的耕战之法,也只有在纷乱的战国时代,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对此,您怎么看?
参考文献:《资治通鉴》、《史记》、《商君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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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二、商鞅变法的核心内容是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 变法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
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用人殉葬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者腰斩,告者与斩敌首同赏,匿*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 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与保守派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
三、商鞅变法主要内容分别有哪些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
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
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
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
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
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
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
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
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
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
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
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
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
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
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
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
知此量为“升”。
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
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
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
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
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
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
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
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
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
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
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
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
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
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
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
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
”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
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
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
”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
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
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
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
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
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
”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
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
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
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
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
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
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
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
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
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
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
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
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
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
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
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
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
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
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
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
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
知此量为“升”。
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
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
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
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
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
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
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
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
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
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
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
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
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
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
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
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
”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
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
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
”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
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
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
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
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
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
”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
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
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
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
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
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四、商鞅变法的内容是什么
答:商鞅变法是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开始于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前350年。对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前356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一)颁发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到了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内容包括:(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两次变法,使得秦国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