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购买商品房贷款
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3、建设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4、不低于法规首付比例的首付款发票;
5、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6、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户口所在的县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说明明材料。
注意事项:
1、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2、纯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扬州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二手房贷款
办理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3、已登记备案的买卖契约;
4、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5、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6、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7、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8、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户口所在的县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说明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贷款应当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2、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
3、纯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